南方绩优成长基金怎么样?
南方绩优成长在适度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业绩质量、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权衡和选择,努力为投资者寻求超越基准的投资回报和长期稳定的资产增值,是一种股票型基金。
南方绩优成长基金投资原则和比例:
1、基金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值的10%,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证券的10%;
3、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本基金投资于股权分置改革产生的权证时,任何一个交易日的买入总额不得超过前一个交易日净资产值的0.5%,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权证的市值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净资产值的3%,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得超过10%。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应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认购,基金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拟发行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额,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
6、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并履行适当程序,基金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由于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原因,如上市公司合并、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的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协议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南方绩优成长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收益分配原则:
1、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最多12次,年度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基金合同生效不足3个月的,不得执行收入分配;
2、该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法分为两种:现金分红和股息再投资。投资者可根据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选择现金分红或自动将现金分红转换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果投资者不选择,基金的默认收益分配方法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的,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年度基金的收入应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后,才能进行本年度的收入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分配权利;
7、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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