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6月21日上午10点,1000万元餐饮消费券即将发放。
消费券共分两期,
第一期餐饮消费券申领时间:2023年6月21日10:00;使用期限:2023年6月21日10:00—7月2日24:00。
第二期餐饮消费券申领时间:2023年7月7日10:00;使用期限:2023年7月7日10:00—7月16日24:00。
本次餐饮消费券共计1000万元,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发放。首期未使用核销完的,进入第二期进行发放。餐饮消费券为券额25元的单张消费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每人每期限领取使用1张。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通过“支付宝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均可参与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的餐饮消费券,可在郑州市域内的餐饮行业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商家须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过期未使用的,自动收回。
郑州市商务局明确,活动严禁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正观新闻记者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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